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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时隔12年后,烟花再次在广州白鹅潭上空绽放。由“禁燃”到“限燃”,不少群众感慨,爆竹声中一岁除的“年味”回来了。

“烟花回归”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责的一个生动缩影。年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针对省内涉及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方面的8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审查,督促制定机关妥善处理纠正,推动烟花有序复燃。

2016年在全国率先建成使用全省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先后迭代升级形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2.0、3.0版……广东已建成了一张法律的“电子天网”——纵向联通全国人大和省市县乡四级人大,横向联通省市县的“一府两院”,并配合省委建立了党内规范性文件联动审查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现了全覆盖。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作为人大监督工具箱的一部分,近年来广东各级人大不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致力于打造备案审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样本”,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行稳致远提供助力保障。

备案审查背后紧连民生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是为贯彻实施宪法法律而形成的重要文件。这类文件是否合宪合法、适当管用,直接影响到宪法法律实施和法治“最后一公里”是否顺畅,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有人形象地把备案审查比作对超市上架商品的检查——政府、法院或其他机关发布的每一条规定需要经过一道质量检查才能确保不“过期”、不“变质”。

今年9月1日,《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正式实施。这部历经两次修订的法规,为备案审查工作立规矩、定规则,推动全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与时俱进、提质增效。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93件,为法治广东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由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明显增加。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倾听民意、响应关切,通过备案审查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近年来全省共办理和反馈审查建议1500件。

推动广东某规范性文件关于取消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规定修改;督促制定机关妥善处理纠正涉及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方面的8件规范性文件,推动烟花有序复燃……一桩桩、一件件,都是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备案审查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缩影。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超介绍,广东率先建立备案审查典型案例交流发布制度。如,在全国首个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集中发布一批我省三级人大备案审查典型案例18例,发挥案例制度“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功效,让制定机关感受到公开监督带来的压力。“此外,我们对涉及中央重要部署、重要法律制定或修改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并明确清理的范围、标准、主要内容和时限要求。”

陈超表示,接下来,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拓宽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为公民、组织提供网上和云上备案审查‘直通车’,搭建公民诉求表达的‘连心桥’。

升级迭代:从纸质备案到电子备案

此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基本上都是纸质报备。纸质备案接收文件数量多、报备流程耗时长。“迟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任务相当繁重。”全国人大从事备案审查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广东是较早完成省级平台建设的省份之一。2016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投入使用。经过多年建设,如今1分钟不到,设区的市规范性文件就能向省人大常委会成功报备。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涂青林介绍,启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后,审查效率实现了近翻倍增长。过去,规范性文件备案需30个工作日,如今在平台助力下,仅需1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几乎同步建设的,还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审查建议受理信息平台两个子平台。

据涂青林介绍,前者收录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方便人民群众通过该数据库在线监督,并提供了一键查询、智能检索和即时下载等服务。后者则专门用于接收、处理和反馈公众或其他机构提出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

2022年和2023年,广东先后迭代升级形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2.0、3.0版。“升级后对于推进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均起了很大作用。”涂青林介绍,如升级后的2.0、3.0版本可智能查漏报和智能审查并自动比对上位法、生成初审报告等,提升工作效能。

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2023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渝宁浙粤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工作推进会,要求重庆、宁夏、浙江、广东四地率先开展示范立法,持续深化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成果。

广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求下,探索推进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即在全国首个探索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指导有关市县人大选好试点单位、树立典型,打通宪法监督“最后一公里”。

“七个一”工作是指,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大力组织推进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或修订一个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每年做一次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每年针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开展一次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备案工作通报、每年举办一次专题培训、每年至少依法纠正一件规范性文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目的是全省一盘棋,推动全省各级备案审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涂青林表示。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按照“边试点、边推广、全覆盖”的工作原则,选定东莞、中山等市作为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市,指导其明确5个乡镇、街道办承担具体的试点任务,推进县乡人大对乡镇政府、街道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稳步向全省推广。

在中山,东区街道和小榄镇作为试点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辖区内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等有关力量,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到人、稳步推进。

东莞石龙镇则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试点工作,并配套出台了工作实施方案,理顺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

陈超表示,通过今年修订省备案审查条例,将镇街备案审查试点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全省共1612个乡镇、街道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已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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