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兴公安

再过3天

我们就要迎来2025年

年关将近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私利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这不仅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长兴

“双禁”早已深入人心

然而,还是有人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38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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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18时许,长兴县公安局泗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某村民家中疑似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查看。到达现场后,民警在王某(化姓)家中发现大量烟花爆竹,共计380公斤

经查,王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资质的情况下,将外省购入的380公斤烟花爆竹储存在家中,准备过年售卖。民警第一时间对烟花爆竹依法收缴并作妥善处置。目前,王某已被长兴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16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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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兴县公安局煤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人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收缴烟花爆竹13箱,共计160公斤

经查:刘某(化姓)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存储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在其店内存放烟花爆竹13箱满箱,共计160公斤,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目前,刘某已被长兴公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05.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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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16时许,长兴县公安局和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店的仓库内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13箱,共计105.4公斤。

经查:许某(化姓)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存放烟花爆竹13箱在其店内,共计105.4公斤。目前,许某已被长兴公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2.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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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长兴县公安局和平派出所民警在排摸中,发现辖区有人违规存放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42.5公斤。

经查:薛某(化姓)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存放烟花爆竹20余种类,共计42.5公斤。目前,薛某已被长兴公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3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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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长兴县公安局和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店内违规存放烟花爆竹9.35公斤

经查:秦某(化姓)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在其店内存放烟花爆竹1箱,共计9.35公斤。目前,秦某已被长兴公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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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长兴县公安局图影派出所

巡逻警力在工作中发现

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执勤警力到达现场后

对违规燃放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

对违法人作出批评教育并予以罚款处罚

烟花爆竹是危险性的爆炸物品

安全隐患极大

无证生产、运输、存储

销售烟花爆竹

都是违法行为

各位乡亲们都注意啦

非法生产的危害性

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非法经营活动的危害性

非法购销烟花爆竹,既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同时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

非法运输的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非法储存的危害性

大量堆放在狭小空间里的烟花爆竹,就好比是放着一颗“定时炸弹”,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爆炸也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春节的步伐越来越近

喜庆的氛围越来越浓

长兴公安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遵守“双禁”规定

远离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