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幕。会议任命赵勇为深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赵勇为深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运龙为新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两项特区法规,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现代化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办理相关重点建议情况报告的决议,认为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会议表决通过《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绝大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报告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

会议决定免去赵勇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刘连生辞去深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终止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陈清,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