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晚间,一条突发消息打破网络的宁静,网传消息爆料,备受公众关注的珠海驾车撞人案当天宣判,被告人樊维秋被判处死刑。消息一经披露,立刻在网上炸开了锅,目前该条新闻已经冲上热搜榜,关注量已高达几千万。
这起震惊国人的恶性事件发生在11月11日,当天晚间,62岁的樊维秋驾驶越野车,冲入珠海市体育中心,对场馆内正在锻炼身体的群众进行无差别碾压,多人被撞倒,现场惨不忍睹。
事发第二天,央视新闻联播特地报道这一事件,并称案件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伤。当晚,珠海市公安局也发布警情通报,称肇事者樊维秋作案后在车上自残昏迷,已经送医救治。案发原因系樊维秋对自己离婚财产分割不满,驾车泄愤。
很快,有网友扒出了樊维秋的详细信息,此人1962年出生于辽宁锦州,户籍地在广东珠海香洲区,樊维秋颇具商业头脑,曾担任某控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早年的樊维秋身价不菲,他在广州天河区购置了两块土地,以及一栋两层别墅、一栋6层建筑和一栋5层半自建房,同时还持有现金、股票等资产。1998年,36岁的樊维秋与小自己10岁的樊某某步入婚姻殿堂。2010年5月,樊维秋与妻子离婚。
据知情者爆料,由于樊维秋因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夫妻二人商定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转移财产,孰料妻子后来假戏真做。因此,他长期与妻子存在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
来自官方新华社发布的消息称,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樊维秋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即宣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还公布了樊维秋作案的真实原因,称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并称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
新华的消息还透露,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业内人士称,如果樊维秋不选择上诉,他很有可能在春节前就被执行死刑。如果他选择上诉,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概率几乎也是百分之百,但是流于相关流程比较复杂,其被执行死刑的时间可能会拖到春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