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前一晚喝酒
第二天早上就接单载客
自以为酒醒了
殊不知......
12月20日9时许,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人员在金港大道/六八村路口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对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姜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姜某某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姜某某所驾驶车辆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其行为属饮酒后驾驶营运车上道路行驶。
经了解,姜某某前一晚饮酒到晚上十一点,认为隔夜酒已完全消解,便在网约平合接单接送乘客。
最后,姜某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依法处以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隔夜酒”“隔餐酒”是什么回事?
“隔夜酒”“隔餐酒”,是指驾驶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驾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一般情况下,饮酒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吸收、分解,血液中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
注意!!!
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
贵港公安交警提醒
第二天要驾车出行的
前一晚最好不要喝酒
莫因一时侥幸
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
生命无价,远离酒驾
图文:一大队
采编:甘 霖
责编:傅 瑜
审核:刘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