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国群众对艾滋病的害怕承担,得益于多年来国家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基本上大家都会下意识防范不安全性行为,但是近日网络上爆火的一张关于2024年艾滋病分布图引发网友热议。 #新知漫谈#
艾滋病不乱交真的就能防范于未然?国家立法规范是否预示着,目前艾滋病确实引起恐慌,需要进一步控制了!
南方艾滋病重灾区,艾来不来?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大家应当都有所耳闻,性行为,血液,母婴等已知途径外,还有其他未知方式。
南方之所以是重灾区,并不是因为地域差距的隐瞒,因为艾滋病一旦就医或者被检查出来,就会记录在册,排除不知情或者不治疗病例,这并不存在地区差异原因。
艾滋病早期发现,确实就是主要发生在男性同性性活动,这也是为什么川渝地区会有这么高的传染率。
因为男男交配方式,很容易导致直肠壁出血,一旦有创口,艾滋病病毒感染几率就会大幅度提高,所以肛门性交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高于阴道性交。
同时有两大误区需要大家警觉的就是,第一擦边性行为并不一定安全,第二就是带避孕套也不能防范病毒传播。
数字冰凉,但是不要再道德绑架正常人
早期我们接受的艾滋病教育是有关如何防范,还有就是包括不要歧视艾滋病人,给予他们关怀的,以及有关场所需要隐藏艾滋病病史,不让单位或者学生群体知情。
但是实际上,单位入职要体检,学校每年献血,打疫苗等方面,都会有血液接触,这种隐瞒的方式来保护艾滋病人,却不保护我们正常人真的对吗?
此次艾滋病数据再次被泄露出来,就是因为网络上传出了今年下半年的新闻,关于一个不止国别的肯尼亚女大学生19岁艾滋病人90天连续感染了324个男性,也就是说,出去相当于每天都要接触4-5个倒霉蛋。
除此之外,也经知情人爆料,艾滋病患者有一个群每天都会在群里汇报自己一天又传染几个,他们将自己的病当成一种眷顾,企图拓展同类。
社会群体,让我们去关爱艾滋病患者,不歧视艾滋病患者,这个我们可以理解,但是让我们无差别的容忍他们,这难道不是一种变相的道德绑架吗?
艾滋病病人难道不是在挤占我们正常人的生存空间吗?
也有网友戏称,早在古代的时候,有疫病都是直接烧掉埋掉的,现在对他们已经是厚待了。
还有网友称,这种艾滋病病人就应该在屁股上,像猪检测过疫病,一个夜光的印章。当然这都是细谈。
虽然艾滋病大部分都是由性传播,但是还有一部分并不是世俗的刻板印象造成的病,但无论怎样不安全性行为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抵制的。
毕竟最直接的传播途径就是性行为,像那些网上所传的,用带自己血液的红针扎座椅等传播途径,我们勤消毒大概率是可以避免的,并且在24小时之内去相关中心领取阻断剂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
恶意赠“艾”是犯罪
防人之心不可无,相比那些恶意赠“艾”的群体,潜伏在我们身边最可怕的就是那些以受害者的外皮道德绑架我们正常人的人。
比如医院有大部分的艾滋病患者,为了怕护士不给自己输液或者区别对待,治完病之后再告诉护士自己是艾滋病携带者。
然而一开始初步挂号时候的血常规,并不能直接排除掉传染病。
毕竟感染病的初期并不会有什么表现,但是但二到四周的时候就会有类似感冒了的症状特点,紧接着就会进入潜伏期,而潜伏期会在七到十年之内集中爆发,皮肤等身体状况才开始出现问题。
艾滋病作为一种免疫性的疾病,它会让我们自身的抗体无法对抗癌细胞等病毒,一个小小的感冒就可能要命。
让我们不再歧视或者虐待他们,这样的口号一开始就令人匪夷所思。
因为大部分人对病毒的第一反应就是远离排斥,可以说是冷暴力。
但是某种程度上,隔绝不就是对双方最好的保护方式吗?
现在大肆传播,我们挤占他们的生存空间,他们反过来迫害我们,这难道不是一种道德绑架?还是因为艾滋病群体广阔,所以他们认为法不责众?
国家出手了,先别怕!
面对群众的惶恐,国家肯定不会坐视不理的,其实说到底之前大家害怕但是认为洁身自好就是安全的,直到现在发现了很多恶意人群,大家不得不防备。
如果说早期的艾滋病传播者,可能因为恶意传播传染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这根本不能对他们有束缚,因为本来在艾滋病就活不长。
现在单位要求体检,送外卖都要安全证,除非已经有工作的,否则对他们来说生活质量本来就会受到影响,他们更加肆无忌惮。
好在国家在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中国遏制与防范艾滋病规划(2024-2030)》
第一将重点地区的婚前体检和重要工作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进行体检。
第二个就是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病毒药物,并纳入医保。
第三个就是督促患者治疗,对于已知、知情不报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结语
恶意传播传染病本来就是一种刑事犯罪,希望他们也可以洁身自好,保护好自己。
不要有害之心,毕竟艾滋病患者互相结合,但是不生育下一代,才是合理的解决方式。
以及大家不仅要防止危险性行为,对网购物品消毒,大众浴室、纹身、纹眉等见血活动也要警觉,如果担心的话,可以去献血车献血排除一下,有任何传染疾病都不会被录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