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一家媒体披露了一件事情,此事被曝光后,立即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热议,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那么,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究竟怎么回事呢?据悉,此事发生在去年11月份,江苏盐城一位农妇陈某芳卖了一只羊,赚了180块钱。
可是,事后却被大丰区市场监督局给发现,陈某芳在摊位上卖的羊肉没有盖章,也就是说她所卖的羊肉没有经过检验,所以属于不合格的肉类食品。之后,陈某芳把家中剩余羊肉也拿了出来,且同意办理扣押羊肉的手续。
只是她没有想到,自己卖羊肉竟然会被罚款13万元,而且据她所说,卖的这些羊肉并不是她自己的,而是替一位患癌的老人卖的。陈某芳觉得自己很委屈,希望市监局减少罚款,或者免予罚款。
这些羊肉送去相关部门检查,并没有问题,其实也就是之前没有检查盖章。因此,当地相关部门决定降低处罚,而且这还是出于人性化考虑,减去了3万元,只罚款10万元,并且没收卖羊肉所得的180块钱。
即便如此,陈某芳还是觉得处罚过重,对于一个小买卖人来说无法承担,更何况还是事出有因,最后陈某芳提出了上诉,目前还没有处理结果。此事因为媒体的曝光,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一部分网友称,当地市监局没有错,规定就是规定,违反了就要承担后果。
还有另一部分网友表示,规定是死的,而且也要因人而异。毕竟陈某芳这么做是有原因的,而且她也未必懂得某些规定。再说,执法人员也需要有温度,该重则重,该轻则轻。
其实这件事情关于法律范畴和人情的问题,双方其实都没有错,无论是罚轻罚重,实际上都无可厚非。主要就是看相关部门怎么拿捏这个度,关于此事,你们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