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潮州市潮安区委批准,潮州市潮安区纪委监委对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政府原四级调研员蔡少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少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蔡少越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潮州市潮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潮州市潮安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蔡少越开除党籍处分;由潮州市潮安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