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的重要配套文件,也是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颁布实施2周年之际,进一步推动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其中确定了惩戒对象范围和认定标准,同时细化了惩戒措施,其中,明确规定了金融、电信网络和信用三大惩戒措施。
惩戒对象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 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或者 实施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犯罪 ,比如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偷越国境罪等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
第二类是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具有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 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或为其提供实名核验帮助, 数目达3张(个)、次数达3次或行为对象超3人 ;或 假冒他人身份、虚构代理关系 代理账号开立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惩戒措施:
金融惩戒包括:
首先是 限制 被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 非柜面出金功能 ,其次是 停止 被惩戒对象名下的 支付账户业务 ,最后在惩戒期间,被惩戒对象 无法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
电信网络惩戒:
首先在惩戒期内,对被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还有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功能 进行限制 , 包括过户等业务 。其次,如果被惩戒对象名下电话卡注册的 互联网账号存在涉诈风险 ,将会 限制 这些账户的 功能和业务 。最后,在惩戒期间, 被惩戒对象不得开立 新的电话卡、物联网卡等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
信用惩戒:
上述第一类惩戒对象,将会被 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且会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相关失信信息向社会公示。同时,两类惩戒对象的信息都会被纳入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被惩戒者在办理信贷业务时将会受到限制。
并不高明的骗局
为啥有人屡屡上当?
仔细想来,电诈手段虽然花样翻新,但是并不高明,可为啥总是有人屡屡上当?今天的节目中,来自安徽六安的李女士,讲述了自己一步步陷入投资理财骗局的经历。
同时节目还邀请到了黑龙江省公安厅的反诈民警杨广斌和史双月,为大家现场揭露骗子的诈骗套路,解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中的相关问题。
除了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这样比较常见的诈骗骗局,
双月还为大家揭秘了最新的AI换脸拟声类诈骗。
反诈知识互动问答
专家现场解读
为了检验大家的学习成果,节目现场开展了反诈知识互动问答,民警杨广斌为大家答疑解惑。
诈骗手段千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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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卫视《遇事找法》!
黑龙江省司法厅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
新闻来源:黑龙江卫视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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