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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庞楚超,身份证号4305241974111*****,电话号137****0056,2020年2月在荷田乡政府院内所经营的隆回县 长河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144平方的商用住宅地,签定合同付款现金60万即购得规划土地使用权,在几个月后我准备建房开工受到农田主阻拦,才知道所购买地块乡政府在没有征得农田主同意就已卖给开发商,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购得开发商指定的地块。
于是我们找开发商要地或者退款,而开发商带我去找乡政府,乡政府又叫我找开发商。在这4年多的时间里开发商和乡政府都没给我一个交代,我也找了多个部门都是找理由回避,又推到乡政府解决,乡政府又不答不理我。我辛辛苦苦攒的一点血汗钱就放在这块地上了。
隆回县荷田乡人民政府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接到投诉后,荷田乡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荷田乡政府在该项目中依法依规履行程序,不存在“合伙欺诈、强买强卖”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荷田乡集贸市场,荷田乡人民政府于2015年与湖南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长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前身)签定了开发协议书。该项目相继获得省、市、县相关职能部门批准通过。相关地块原集体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刘某与长和公司签订相关以地块使用权换门面(补差价)的协议后,同意乡政府进行征收。现其拒不履行该协议,甚至对投诉人正常建房进行阻工。乡政府目前仍在积极协调处理,投诉人可以依法依规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关注!
荷田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