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题:去掉过度检查的“病根”,让好政策变成真福利
  新华社记者丁静
  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推动放射检查价格趋于合理,进一步为人民群众看病减负。
  检查检验是诊断和治疗的基础,也是当下群众医疗支出的一个部分。既要为检查费用合理优化叫好,同时也要警惕,防止出现“检查费用降了但检查次数多了”的跷跷板现象。
  群众生大病一般会“逐级求医”,也会逐级做检查。往往在这家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后,过几天再去另一家医院,又得重新排队、缴费、做检查,既多花了钱,又“跑断了腿”。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是系统性推进医改的重要环节,也是为群众看病贵减负的应有之义。
  相关部门在理顺检查价格的基础上,正进一步推动不同医院之间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近期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只有通过牢牢把住检查过度、检查重复的“关口”,才能真正将国家好政策变成群众真福利。
  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不断增多,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际操作中仍存在堵点,过度检查、重复检查有其“病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现实中还有医院明里暗里将医生“增收”之路引往医院“创收”之门,致使“大处方”、多检查、滥用药等问题难以治理。
  对此,一方面要强化检查检验质量控制,让患者和医务人员不用担心基层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不准”;另一方面要优化医院内部管理和绩效考核,将药品耗材集采腾出的利润空间用于医务人员劳动付出,激发医生合作意愿,把住检查多的“出口”关。
  群众看病的急难愁盼,就是医疗改革的突破点。深化医改,各部门应该下决心在“深水区”推动改革,让医院和医生有足够空间和底气控制不合理收费,推动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等问题逐步解决,求得患者、医院、医生三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