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太子朱标离世后,朱元璋的生活状态陷入浑浑噩噩之中,自此之后,朝中再无人敢于向他直言进谏。在朱元璋的铁腕统治之下,胡惟庸案与蓝玉案致使众多人丧生,数量难以计数。在这些案件中,部分官员确实罪有应得,但更多的人却是无辜被牵连,无论男女老少,朱元璋秉持着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的原则,其手段之残忍可见一斑。
开国元勋李善长在很早的时候便投靠朱元璋,随其南征北战,历经生死,功勋卓著。当年大明开国之际,朱元璋大封有功之臣,李善长被封为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韩国公,还赐予护身铁券一副,可免死罪两次。明史记载,朱元璋对李善长的评价极高,称赞他 “东征西讨,目不给赏而能坚守国家,转运良好储备,功劳给予之气长久,未曾缺乏治理工具和时机,军民各得其所无怨言”。并言 “西汉有萧何,与之相比,未必能超过他”。朱元璋对李善长的褒奖可谓不遗余力,将他比作建立汉朝的首功之臣萧何,而李善长也确实当之无愧。
然而,萧何在刘邦体制下得以善终,为何朱元璋却不肯放过 76 岁的李善长呢?原来,李善长在为官期间也曾有过自满膨胀之时,甚至一度认为自己的地位无人可以取代。只要朱元璋稍有行事不妥之处,李善长便称病不上朝,有时甚至装病十天半月之久。其实此时的朱元璋早已将此事记在心中,只是尚未找到合适的方式惩处李善长。五年后,有人告发李存义父子是胡惟庸的党羽,朱元璋却并未将他们处死,而是把他们安置在崇明。可没想到如此宽容的处罚并未换来李善长的感恩戴德,朱元璋自然十分不满。
事实上,李善长的死并非毫无征兆。在此之前,胡惟庸曾找李善长商议造反之事,而恰好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之子李佑是胡惟庸的侄女婿。洪武二十三年,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朱元璋以胡惟庸党案追问,将李善长连同妻女、弟侄七十余人一并处死。此时的李善长已退休回老家安度晚年,时年 76 岁,没想到最终还是难逃朱元璋的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