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司赵琦(实习)通讯员 谢振园

12月25日,确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工资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既化解了双方矛盾,又促进了企业平稳向好发展。

申请人李某原系被申请人某电商客服公司员工。李某于2024年9月4日入职该电商客服公司,从事客服售后岗位,双方约定月基本工资1800元,有提成补助。2024年10月14日,李某以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提出离职申请,该电商客服公司以李某违反公司辞职规定为由扣除李某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提成。2024年11月11日,李某向确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该电商客服公司支付全额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接到案件后,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仲裁员迅速与双方进行沟通联系,了解案件情况。经过调查沟通得知李某认为公司违法扣除工资,在补发工资的同时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方因为效益不好、经营困难面临倒闭风险,没有足够资金发放工资和经济补偿。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确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中心仲裁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仲裁员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倾听双方意见,并站在双方的角度,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向该电商客服公司释法明理,同时也向公司负责人讲清楚李某作为普通打工者的不易,敦促其尽快支付李某工资及相应赔偿;另一方面,仲裁员向李某说明该电商客服公司目前的确存在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和存在破产风险的情况,希望李某能够给予公司一些时间和让步,这样也可更顺利的拿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经过仲裁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仅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也为企业赢得了一些“喘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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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一头连着广大劳动者,一头连着市场主体企业,处理不当既可能伤了劳动者的心,也可能增加企业的资金压力和运营风险。下一步,确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中心将始终秉持“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主动联系争议双方,运用案前调解、庭前调解等多种手段,将调解贯穿劳动纠纷案件始终,在着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持续优化确山县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编审:张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