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

关于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棚户区改造

回迁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0124万元

用于双新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

不得对外销售,剩余房源由区政府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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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香山双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综合会商意见的函》(京规自[海]综审函〔2019〕0007号)、《关于<关于商请确认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工程有效规划用地意见的函>的复函》(京规自海函〔2024〕469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香山双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四季青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8820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约124839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约62088平方米,代征绿地约1275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3962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约188568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约20767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50124万元,全部由北京香山双新房地产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用于双新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不得对外销售,剩余房源由区政府统筹。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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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新村位于海淀区四季青镇西部,下辖4个自然村,分别为南辛庄、北辛庄、高家坟、四统碑。

村域四至范围:北临门头行政村、西南至西山林场及海淀区区界、东临西山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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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位置情况图

据此前消息

双新村棚改项目作为海淀区重点工程项目

搬迁腾退共涉及范围约40万平方米

搬迁腾退总建筑面积约48.4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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