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024年12月24日03版报道
“今天法院主持公道,要求你们修复小区的防水工程,绝不能反悔!”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下湄桥法庭的法官带上国徽、横幅来到某小区,对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巡回办案。
最终,建筑公司和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建筑公司修复重作防水工程,业主不再投诉。
近年来,郴州两级法院联动多方力量“走出去”,请进“行内人”解“行内事”,打出“善执+强执”组合拳,在办案各环节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PART01
多方联动,认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不过堂”
“法官‘走出去’现在是常态喽。”12月23日,记者见到临武县法院金江法庭庭长骆美霖时,她正准备下村搞调解。
记者一路随行,听她讲起今年在村里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帮群众调解矛盾的故事。
“从拿不到一分钱,到一次性拿到5万多元赔偿款,老黄现在一看到我们就谢个不停。”骆美霖口中的老黄,是水东镇水东村村民,因做工受伤拿不到赔偿款多次到村部讨公道。
彼时,颇感为难的驻村干部李海云,找到骆美霖求助。
“把‘警法司村联调’机制用起来。”4月16日,骆美霖与水东镇派出所民警、司法所调解员及镇政府工作人员来到村委会,组织老黄和用工单位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单位一次性赔偿老黄5.37万元。
“人民法庭的法官就是应该‘走出去’,联合更多力量,齐心协力让不少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不过堂’。”骆美霖说。
2024年,郴州两级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司法力量“走出去”,汇聚“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工作合力,基层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58件次,人民法庭指导调解案件4785件,矛盾纠纷调处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让纷争止于未诉、矛盾化于萌芽。
PART02
“行内人”解“行内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罗法官,第一笔300万元工程价款已到账,第二笔200万元也正在办理手续。”12月22日,一起二审案件上诉人打来电话,告诉郴州中院民二庭二级高级法官罗燕青这个好消息。
“这是一起涉外资案件,质证环节多亏了工商联、商会的‘行内人’验证工程单等手续的真伪,才有了高效的定分止争。”正如罗燕青所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少不了借助解纷“朋友圈”。
7月17日,嘉禾县人民法院法官李气红、唐红和嘉禾县工商联特邀调解员彭云峰前往广东东莞,在嘉禾法院驻东莞巡回审判点,现场调解一起金额高达300余万元的涉企合同纠纷。
“我们负责向当事企业释法说理,彭云峰是财务专家,他从被告企业的基本账目入手,很快核算出相关财产和财产报表,我们再一起综合案件事实提出调解方案。”唐红说,最终被告企业承诺分期向原告企业支付货款。
今年以来,郴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行内人”累计将9038件纠纷化解在诉前。
PART03
诉前调解+强制执行,着力化解“烦薪事”
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郴州两级法院打出“善执+强执”组合拳,对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加强沟通疏导,促成和解;对拒不配合、恶意逃避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措施予以惩戒。
“如果不是法院帮忙,我们的工资还没着落。”12月19日,老张向记者说起了曾困扰自己的“烦薪事”。
此前,老张和工友在汝城县文明瑶族乡的公共工程做工,却没有拿到工钱。村部、乡镇多次调解未果,他们只好诉至法院。
“包工头李某共拖欠11名农民工工资52714.46元。”汝城法院执行局局长詹斌介绍,起初,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进行司法确认,但李某一直逃避,法院果断采取财产查控、冻结其尚未结清的工程款等强制措施。
今年5月,工程款拨付到位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下达法律文书,将李某欠付的工资及违约金近6万元扣划到法院账户,集中发放老张和工友的工资。
今年以来,郴州法院系统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共追讨欠薪2172万元。
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雨田表示,郴州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树牢为民理念,抓实为民举措,持续促进审判提质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黄欣然、陈琳、何伦波
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