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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话题#徐娇劝阻男子餐厅内抽烟被抢手机#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引发网友关注。

演员徐娇发文称:“在长沙的一家餐厅遇到一位抽烟的男士,让服务员劝阻后仍放话“我把这支抽完”,我亲自劝阻后,这位先生叫嚣“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试图录下证据的时候,这位先生抢走我的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我的饭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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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徐娇再次发文称,警察来了,说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无法进行罚款。她还表示,“这位先生的意思是如果我删除拍摄的内容,他就向我道歉,警察也对此提议表示肯定,但是我不删,也不需要接受他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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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下午,有媒体联系到该餐厅,工作人员称,徐娇仍在店里处理这件事,但未正面回复店内是否禁烟的问题。志玲查询徐娇微博发现,主页里已搜不到该条微博。

26日,媒体以市民身份向长沙12345市民热线咨询此事。接线人员称,目前长沙市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明确的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若此类场所利用明火照明、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

对于室内抽烟的具体规定,接线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查询到长沙市专门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已明确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的确是禁烟的;而对于未张贴相关标志的地方,可能就没有强制性的约束。接线人员强调,在地方相关法律尚未发布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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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娇,图据微博

徐娇,1997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2006年,出演个人首部电影《长江7号》正式出道,并凭借该片获得第28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人奖。

长沙室内抽烟违法吗?

据长沙新闻广播,2019年5月1日,《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中,提到有关“禁止吸烟”的规定:

(1)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

《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个人罚款二百元,单位罚款二千元

(2)公共交通工具内:

《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的,个人罚款二百元,单位罚款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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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一级矛盾综合体:

抽烟去外面抽,别人不想抽你的二手烟。

@全是狗粮呀:

不说别的,徐娇很勇敢。

@北向的重庆:

这波站徐娇,没人想吸二手烟。

来源 / 红星新闻、九派新闻、长沙新闻广播、新闻晨报

责任编辑 / 翟玉静

值班编辑 / 徐丹

审校 / 窦怀国

责校 /王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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