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资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积极引入培育优质科技创新企业,根据《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4〕3号)规定,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作为吉林省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场化基金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吉林省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简介

吉林省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是由省财政厅出资设立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性引导基金,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控风险”的管理原则,主要以股权直接投资和参股子基金的方式开展投资运作,投向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医药康养(人参产业)、现代农业、新业态等领域,紧扣补链、固链、延链、强链,引导金融资本、知识资本、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重点支持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机构申请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投资管理机构可以作为申请机构,向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申请吉林省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子基金管理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营管理的股权投资历史规模一般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三)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业绩优良、有至少2个投资成功案例;

(四)具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金募集;

(五)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规范,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六)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八)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新设立的基金管理人,第(二)项和第(三)项条件可参考其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过往业绩进行认定。

申请材料

申请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吉林省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设立子基金申请指南》附件规定的内容。

申请方式

申请机构递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并加盖骑缝章。同时,请将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的申请材料发至以下邮箱jltz@jlkjtz.com。

邮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2559号吉林投资大厦

联系人:彭微微

联系方式:0431-80621191

附件1: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吉林省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申请指南20241220.doc

来源:吉林科技投资

https://www.pedaily.cn/s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