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潜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潜山市源潭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金健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4年,金健在任潜山市(县)源潭中心卫生院、潜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117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金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金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金健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悔罪、认罪。
潜山市医疗卫生领域部分工作人员、被告人亲属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潜山市纪委监委
编辑:王楠楠
责编:左开勋 何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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