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广大驾驶人来说
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 酒驾上路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忌酒后开车!
2024年12月16日22时38分许,王某驾驶陕J0***0号雪佛兰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延安市宝塔区赵庄路二庄科隧道路口公路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验,仪器号:E1025955检出王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王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王某处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