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电动自行车
给人们日常出行带来不少便利
但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
随意穿行、转弯、超车……
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超车转弯摊上事
2024年11月30日上午,翁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钦州市新华路自北往南行驶,朱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搭乘李某某在新华路自北往南行驶,当行驶至钦州市新华路新村街路口时,翁某某驾车超车后强行右转弯与朱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朱某某、李某某受伤,衣物损坏,头盔丢失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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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调查得知,当日上午翁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通过事发路段时,感觉同向右侧行驶的朱某某速度慢,遂加速超过朱某某,当接近事发路口时,未与朱某某车辆拉开安全距离,并且未仔细观察就向右转弯,导致碰撞到右侧直行的朱某某致其连人带车侧翻倒地。公安机关依法认定:当事人翁某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朱某某、李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
非机动车道宽度有限
一定要充分观察周边车况
转弯时应与后方车辆
尽量保持安全距离
切勿因急转弯而发生危险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李少壬
内容来源:钦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