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挂证”是指执业药师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其他药店或单位,而本人并未实际在岗执业,药店表面上配备了执业药师,实则聘的是“影子药师”。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也给药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消除药店“挂证”隐患,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开展打击执业药师“挂证”公益诉讼工作,向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中卫市社会保险中心调取辖区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数据580条。依据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数据碰撞,筛查出34名执业药师、14家药品经营企业涉嫌违法“挂证”。

经调查核实,沙坡头区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对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及对应药店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加强对辖区药店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梳理沙坡头区293名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信息,责令6家药店停业整顿,办理执业药师变更手续14人,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8人,12名执业药师与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确保零售药店规范配备执业药师在岗履职。

沙坡头区检察院将与行政机关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共识,将法律监督异常数据线索移交行政机关,继续对“挂证”执业药师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努力取得“查处个案、治理一片、形成规范”的积极效果。

- END -

来源 | 宁夏检察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