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高兴有辞去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4日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八条的规定,鉴于工作需要,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高兴有辞去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潘国武辞去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副主任、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4日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八条的规定,鉴于工作需要,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潘国武辞去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潘国武辞去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4日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鉴于工作需要,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潘国武辞去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予以公告。
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4日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孔文宇为光泽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任命邓小玲为光泽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三、任命吴光明为光泽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四、任命严春华为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五、免去雷绍平的光泽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六、免去涂春英的光泽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4日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高建勇、黄邵平为光泽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林崇安、黄振飞的光泽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4日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邱枫红为光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二、免去黄英的光泽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6、47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24年12月12日在华桥乡华桥选区补选光泽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提名人选孔文宇、司前乡岱坪选区补选光泽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提名人选吴光明、止马镇止马选区补选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提名人选严春华、鸾凤乡大羊选区补选鸾凤乡人大主席候选人章国金、止马镇杉关选区补选止马镇人大主席候选人白墀超等人为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4年12月24日在杭川镇镇岭二选区补选光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吕婧为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孔文宇、吴光明、严春华、白墀超、章国金、吕婧的代表资格有效。
由光泽县李坊乡李坊选区选举的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潘国武,因工作需要,辞去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4年12月24日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潘国武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止目前,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79名,应出席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代表179名。
特此公告。
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来源 | 光泽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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