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期对吴继全、刘蕊、陈家宝、祝仁军、高学阳、蔡大军、庄咸厂、杜彩梅、王甫清、马丽新、石军等11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