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
可总有一些人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却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安全知识科普·
驾驶人驾车上路前,必须要经过正规培训,要完成规定的学时和科目,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通过驾考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车上路行驶,但仍有个别交通参与者无视交通法规,无证驾车上路。
案件回顾
12月10日,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藤州大道常态化执勤时,对一辆桂D3***9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警员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驾驶员黄某某迟迟不能出示。随后,执勤警员在对黄某某的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黄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而且驾驶的车辆不仅逾期未检验,还存在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执勤警员随即对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带来的后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
无证驾驶危害大请勿以身试法
无证驾驶的危害
0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常存在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0
2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
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切莫以身试法
版权声明:“广西梧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除特殊标注外,转载请注明来源出处。
禁止任何团体及个人以盈利为目的二次授权第三方平台使用,如有发现,广西梧州交警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张议文
文 字:杨 珊
素材来源: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看点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