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及相关政策规定,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对社会面购买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社会化服务。凡有意向承接社会化考场服务的法人主体可向我大队提交资质申请。
一、采购内容及方式以租赁的方式对有资质、各项便民服务设施措施齐全并已建设好的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开展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与基本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资质复印件)
(二)法人拥有考场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提供资质复印件或相关手续证明)
(三)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系统以及考试项目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置规范》(GA1029-2022)要求;
(四)考试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五)考试系统设备清单、标准符合性检测报告;
(六)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资质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9点(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联系人:李建刚13931255873
逾期送达作无效资质处理。
保定市公安局徐水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