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提出明确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村规民约作为全体村民共同制定的自主性行为规范,是村集体共同意志的外在表达,体现了村民的道德与价值追求,蕴含着丰富的治理资源,日益成为构建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解决乡村治理难题的一把“金钥匙”。

村规民约融入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嘉善样本

浙江嘉善县是全国唯一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嘉善县在乡村社会转型发展中更早面临着“道德失序”与“行为失范”的治理困境。近年来,嘉善县持续加强村规民约建设,不断激发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功能优势,通过“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目前嘉善县已成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

嘉善县以实效为标准,推动各村部结合不同时期乡村发展的实际需求和村社特点,及时完善修订村规民约,推动村民自治。实施“村务公决”是村规民约嵌入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天凝镇洪溪村自2004年起在村规民约中明确要求“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从此走上了“村务公决”的自治之路。成立村民议事会,总结八步工作法,通过“广泛征题、开展确题、在商言商、商而有路”的“四字诀”流程机制,针对重要事项采用“村务公决”,充分聆听村民的意见,确保群众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公决出来的事情充分反映了全村村民的民意,大家都遵守、拥护,避免项目后续推进困难。洪溪村通过村规民约的有效使用成功调动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走出一条“权力公授、村务公决、群众公信、结果公开”的协商治理新路。“重大村务公决”获中国全面小康十大民生决策,洪溪村也由昔日的上访村变成今日的和谐村。

嘉善县立足各村的历史文化底蕴,在各村原有文化生态的基础上,结合村社发展现状,丰富村规民约内容。各村从各自内在文化价值层面出发,宣介、践行村规民约。一方面,以嘉善“善文化”为精神引领,有效构筑了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长效机制。同时,以文化礼堂为平台,加载村民会议、文艺演出、体育活动、法律咨询、社区服务等功能,建成农民的精神家园和乡村公共服务综合体,以服务凝聚人,促进农村和谐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榜样力量,开展特色活动宣教村规民约。如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孝德”文化节、“好家风好家训”进千家万户等,积极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嘉善县坚持在村规民约中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倡导什么、摒弃什么,以及规定违反后怎么办”等问题,推动村民转变思想观念,自觉约束规范言行举止。聚焦移风易俗、垃圾分类、环境治理、物业服务、纠纷处理等矛盾问题,采取“一事一约”的方式,制定社区治理专项公约,全县各村(社区)均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各类专项公约,形成“1+N”公约体系。依托“和阿姨”“老娘舅”等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广泛宣传和监督管理,依托“积分制”完善奖惩考核机制。姚庄镇横岗村在村规民约制定中特别强调乡村环境整治,明确规定了各家庭户环境整治要求、内容、责任等,以积分奖惩推动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效果,村社面貌得到彻底改变,成为省级卫生村、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村规民约通过“精神鼓励”“政策激励”“物质奖励”多管齐下,切实以“软法”力量推动了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现代化中村规民约的价值意蕴

村规民约是维系乡土社会的道德规范,改革开放以来,村规民约及时适应农村社会形态和治理基础的深刻变化,内容与形式不断完善和发展。从嘉善实践出发,发现从传统到现代,村规民约始终是乡村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工具,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村规民约在嘉善有着特殊的意义。在古代中国,县级以下的乡村治理基本依靠村民自治。百年前,嘉善一座永禁碑立下了“共识拉动自治”的优良传统。现代中国,国家加强了对乡村的治理,乡村自治日益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式乡村自治要求村民以行政村为单位,积极发挥治理主体性,在共同的利益诉求下,进行村务的自我管理与自我监督。高效的乡村自治依赖有效的治理规则。嘉善县村规民约在制定中反复征询群众意见,凝结群众治理智慧,形成了人人可参与、人人能执行的行为规范,不仅融合了大量的法律元素,而且具有丰富的传统文化意涵,充当了自治规范的形式载体,为村民自治提供较为科学的规则与标准。

嘉善县村规民约作为由乡村共同体创制的一种“软法”,在制定、实践中充分尊重村庄特色,深入挖掘文化资源,融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强调情感、道义,积极发挥了德治在乡村治理中“春风化雨”的作用。从村庄、村民实际需求出发制定的村规民约,既有“本土味”又有“人情味”,日益成为了村民情感的归属和日常生活的习惯规范。这更容易唤醒村民内心良知,提升村民文明素养。在嘉善实践中村规民约通过激励性条款来发扬各项善举,以约束性条款惩治不良行为,在舆论引导与政策执行中增强村民的行为自觉,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在嘉善,村规民约作为一种契约之治、规则之治,明显展现出“刚柔并济”的双重特征。在现代化转型发展中,嘉善乡村社会治理呈现出复杂性场景,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时,嘉善有意识地将国家法律通俗化、具体化,更好地适应乡村治理本土化需求。在保证村规民约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针对新问题、新挑战灵活地更新内容,用公序良俗、社会舆论、奖惩激励等规范约束村民行为,推动了乡村社会法治化良性运行。

村规民约嵌入乡村治理的完善路径

村规民约在建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路径就是复兴、重塑和优化村规民约,推动传统村规民约的创新性转化与创造性发展。

嘉善县及时从村规民约制定实施的全流程着手,对现阶段村规民约在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纾解,这启示我们: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的制订、修订、施行规则,确保村规民约建设总体方向正确性和向心力。建立“村社牵头+多方参与”工作机制,由村社牵头开展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并在小组层面、网格层面、村社层面,搭建自下而上的民情恳谈会、评议会等议事协商平台,反复征求意见,最后召开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充分借助村民代表大会等场合展开修订研讨,除旧布新,保证其顺应时代发展。在协商议事过程中带动村民达成对集体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征地拆迁等解决问题的共识,在村规民约的完善迭代中形成自治合力。

嘉善县将当下的先进理念与传统的村域治理特色相结合,不断调整丰富村规民约内容与传播形式,这启示我们:在村规民约制定与完善过程中要展开充分调研,问计于民,了解村域特色和发展要求,让村规民约体现村情民意,做到符合法律规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服务村民们的生产与生活。要创新村规民约传播手段,注重宣传动员,可借助顺口溜、漫画等形式简化、形象化村规民约,让村民看得懂,弄得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宣讲,充分运用村级广播、告示栏、海报、宣传单、短视频等媒介展示考核结果,宣传表彰考评优秀农户。以德治促自治,在潜移默化中推动村民有效参与乡村治理。

嘉善县通过建立健全公约执行管理机制,组建监督管理队伍,赋能村规民约推进乡村法治,这启示我们:村规民约在确保内容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应充分借鉴传统规约多样的执行方式和奖惩分明的激励手段,结合新时代的条件与资源实现继承与超越,提升执行力和监督力。可以通过“积分制”等形式激发群众行动自觉,成立村民监督小组,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落实情况,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开展“一天一督查”“一周一销号”“一月一评比”长效管理模式,因户施策,实行销号管理、动态转化,将村民履行村规民约情况通过“积分制”方式与村民奖励、年终分红、评先评优等相挂钩,巧用柔性之“法”制约乡村不良行为,让村规民约有力度有温度。

(作者魏姣工作单位系中共嘉善县委党校;作者程世利工作单位系嘉兴南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