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网上爆料,广东梅州市五华县水寨中学要求所有学生签自杀与学校无关的承诺书,承诺书中特别提到:
“如果我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我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主张任何损失和赔偿,也不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网络上很多人对学校这样的做法非常不认可,认为这是学校不负责任的态度,没有担当。我认为学校出此下策可能也是经历了特别的事件之后,实在没有办法才这样做。
现在的学校确实在某种程度来说承担了过度的责任,任何一个学校都不可能对每个学生的行为负责到底,学校主要任务还是教学。
大家还是对学校多一些包容,学校本身是非盈利的,发生了学生自杀、自残的事情,学校赔偿款筹集都是有一定困难的。
当然,我们不能排除有些学校的老师是没有师德的,但是多数老师还是非常尽心尽责的,学校让学生签署自杀与学校无关的承诺书在法律上可能也是没有效力的,真要发生了相关事件,最终还是要按照实际责任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