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溪法院灵活运用“当事人议价+自行处置”的财产处置方式,高质高效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雷某、傅某为购买车辆向王某借款156300元。经王某多次催要,二人返还部分款项,剩余114000元仍未归还,王某将其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王某要求雷某、傅某返还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快速响应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查控被执行人雷某、傅某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但账户内仅有零星存款,不足以返还借款,随即迅速查封案涉车辆,并传唤被执行人雷某、傅某,然二人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现身。后根据王某提供的车辆线索,执行干警当即赶往建瓯市将该车辆成功扣押。
灵活处置
执行干警通知雷某、傅某该车辆即将开始评估拍卖,向其释明法律关系与利害结果,被执行人意识到无法逃避执行,同意拍卖车辆还款。传统的评估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而言耗时又费钱,为最大程度减轻评估、拍卖程序对当事人的影响,提升执行质效,执行干警经多方考量,决定启动“当事人议价+自行处置”方案,引导双方当事人对扣押车辆进行议价。最终,双方议定车辆现价47000元,并同意给予雷某、傅某一个月时间自行寻找买家。
在法院主持、监督下,买家直接将购车款47000元支付给申请人,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车辆解除查封、配合过户。该措施省去询价、送达、公告、挂网、等候拍卖等一系列过程,有效实现财产定价“零佣金”、车辆变卖“零成本”、资产变现“零负担”,得到双方的好评,并促成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
松溪法院将继续聚焦提升执行质效,探索优化财产处置方式,不断提高财产处置变现效率,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减轻当事人执行负担,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将“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口袋。
文稿:执行局
编辑:范斐娟
核稿:吴珊珊
审批:叶李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