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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法治报》头版报道浦城法院深化协作联动将胜诉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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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执行工作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如何切实攻坚执行难这块“硬骨头”?记者从浦城法院了解到,近三年来,浦城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446件,执结5135件,执行到位金额3.2亿元,执行到位率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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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等于终止执行?浦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占建平解释道:“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完结,而是处于‘休息’状态,如果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随时可告知承办法官恢复执行。”

在浦城法院申请执行的周某对此感受颇深。2006年,周某与邱某发生冲突,导致周某受伤住院。法院判决后,因被执行人邱某正在服刑无法履行,故该案以“终本”的方式结案。

在邱某服刑完毕后,该案在2022年恢复执行程序,首次沟通后邱某同意履行,但履行两个月就杳无音信。在执行干警多次电话催促后,甚至隐瞒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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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周某发现邱某行踪,并向浦城法院执行局举报,这才将邱某带到辖区司法所,详细了解情况。

经过了解后,得知邱某因案件仍然心存怨念,故迟迟不愿履行赔偿义务,执行干警转变工作思路,一方面,从法理上告知邱某拒执的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上向邱某阐明道理,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邱某将剩余执行款交付执行干警手中。至此,长达18年的案件就此执行完毕。

“终本不是终结,只有真正将‘真金白银’兑现到胜诉当事人手中才算成功。”浦城法院执行局郑杰浩坦言。

自浦城法院成立终本清仓专门工作小组以来,一方面通过摸排小标的终本案件,详细掌握案件情况,另一方面,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等方式,共核查终本案件172件,促成执行和解37件,标注实结34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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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难在哪?首要的难点就是被执行人不愿意、不主动,甚至抗拒执行、逃避执行。

被执行人傅某就因抗拒执行获刑十个月。2020年傅某因拖欠多人货款、劳务费被诉至法院。浦城法院先后作出民事判决,但判决生效后傅某拒不履行相关义务,起诉傅某的众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当中,执行局向傅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告知书等,但傅某熟视无睹,既未申报财产亦未履行判决义务。

在浦城法院依法查封傅某名下财产后发现,傅某有还款能力,一直抵抗还款。浦城法院依法对其作出15日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但在之后,傅某仍然拒不履行,一心想把“拖字诀”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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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浦城法院将相关证据材料固定好后,将傅某的犯罪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最终,傅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容不得挑衅,本来只是‘欠债还钱’的民事责任,心存侥幸只会受到法律严惩。”浦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占建平表示道。

近三年来,浦城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线索11件15人,判决1件1人,有力震慑了“拒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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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对我们的案件尽心尽力,你们辛苦了!”日前,浦城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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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一起涉案金额达400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原执行法官彻查了被执行公司名下的财产状况,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调解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该公司并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案件一度陷入停滞状态。

为化解陈年积案,浦城法院整合执行力量,启动内部交叉执行,在交叉换员执行后,该案出现转机。

“如何传达‘善意’让企业继续运作,同时也能保障执行人权益?”该案的执行法官思考道。

执行法官拓展工作思路,重新对该公司财产状况进行梳理,发现该公司名下虽无资产可供偿还大额债务,但其本身仍具有运营能力。也许可以通过以股抵债的形式推进案件执结。抱着这个想法,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积极组织多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将部分商标转让给了案外人。

“商标都转让了,股权又不值钱,给我们有什么用?这方案我们不同意。”因商标转让争议等问题,各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以股抵债这条路难道真的行不通了吗?执行法官并没有因此气馁,从问题症结入手,多次组织调解,制定调解方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解决了商标转让事宜,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自愿用股权偿还债务。

交叉执行是人民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依法探索出的新方法。浦城法院积极实行该措施,并与周边法院建立了协作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共对171件案件实行交叉执行,执结到位金额855.19万元。

“执行难、难执行问题要想更多的办法、花更多的气力去解决。针对涉企执行案件,我们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如何在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同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找到共赢‘解法’,是我们需持之以恒思考和解决的课题。”浦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晓华表示道。

来源:《福建法治报》

编审:朱 丽

责编:陈雪珍

编辑:综合办

供稿: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