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23日,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8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等28类食品168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57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巴南区家鲜佳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小葱,丙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北碚区何余餐饮店销售的红心蜜薯(大),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大渡口区刘家三兄弟食品超市销售的冰糖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垫江县鸿发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临沂邦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简餐(木糖醇),霉菌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五)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工业园区观塔路177号、179号徐淑娟使用的消毒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丰都县安家百货超市销售的泥巴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奉节县朱衣旭澳百货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合川区双槐宜佳百货超市销售的拉面丸子(烧烤味)(糕点),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合川区青锋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固鼎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灯影牛肉丝(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街道黄泥村菜市场67、68号邱国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江津区欧联生活超市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重庆市江津区佳惠惠食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小台农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九龙坡区杨国栋餐厅销售的青小米辣(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九龙坡区梁文俊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重庆市开州区谭成毅百货超市销售的无筋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开州区成柱三多百货超市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重庆市梁平区胡仁锋白酒酿造坊生产的高粱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南岸区小侯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山柰,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南川区金山镇煊绮饭店加工自制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彭水县琴兵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荣昌区万灵镇谢滨副食店销售的一级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沙坪坝区刘青生活超市销售的带头泥巴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重庆市沙坪坝区渝歌百货超市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味腊肉,其中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帝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五)永川区春强日用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沧州志海果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倒蒸红薯干(果脯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永川区福庆生活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渝北区宇融百润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江津区华耀花生厂生产的炒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重庆禧满鸿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琪妙食品厂生产的香酥小麻花(油炸类糕点),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云阳县牧春牛肉店使用的消毒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云阳县兴天天见购物中心销售的桂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编辑 唐峥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