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
安庆多项医疗服务执行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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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12月23日,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第三批)的通知》。
根据治理目标要求,调整治理安庆市糖类抗原测定、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血清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等7个检验项目价格或计价说明,具体见附件1;
治理完善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植入式给药装置置入术等3个项目要素,停用“静脉导管拔除术”,具体见附件2。
上述治理项目所标注价格为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原医保支付政策不变。
经办机构要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维护。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价格信息公开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据悉,通过价格治理,进一步规范肿瘤相关标志物检验项目价格,按照上年度检验数量测算,年可节约此类参保人600余万元。
附件1
附件2
| 来源: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通讯员 孙德锦
| 编辑:吴玉婷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 监制:蒋丽民
|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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