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交通广播
18岁小伙酒后发泄情绪,沿路手掰多辆汽车反光镜、损坏车牌等,造成经济损失共计1.8万元。12月24日,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伙被判寻衅滋事罪,获刑10个月,缓刑1年。
庭审现场/记者拍摄
今年8月底的一天晚上,18岁的小周因生活和工作压力和朋友喝了不少酒,回家的路上,为了发泄心中的压力和愤懑,借着酒劲儿,手掰多辆沿路停放的汽车的后视镜,或是脚踢车辆车牌。小周说,当时因为谈了对象,彩礼要的比较多,加上刚出来社会,工作上的同事关系都有点乱,就不知道怎么办了,然后就喝了点酒,无意间喝太多了,大概喝了半斤多白酒,自己酒量也不好,属于无意间损坏了别人的车。
监控视频显示小周醉酒损坏他人车辆/记者拍摄
小周的举动造成了20多辆汽车受损,共计造成损失1.8万元。庭上,公诉人出示了多名被害人的证词。被害人陈述证实,2024年8月29日13时许将一辆金杯车停放在后沙峪地区古城村,8月31日7时许发现车辆的右反光镜被损坏,同时看到很多车辆同时被损坏。
当小周看到自己酒后损坏他人车辆的监控视频,十分羞愧。“以后不要再干这个事了,积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受损的车辆/记者拍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周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小周到案以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因此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小周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顺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贞提醒市民,生活常有不如意,但不能采取不理性的方式发泄。遇到一些挫折困难的时候,要及时跟家人、朋友求助,特别是对于刚出社会的人来说,社会经验也不够,遇到一些问题后难以处理,可能有时就没有太在乎后果,做了一些让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希望大家在做任何事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
受损的车辆/记者拍摄
内容来源:记者 苏婉 编辑 王琛琛 主编 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