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12月25日,据福建检察:南平市政和县委原常委、县纪委原书记、县监委原主任庄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庄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福建检察】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