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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发出提醒告诫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告诫书》要求,各教育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严禁各教育机构强制、变相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使用指定的教辅资料、平板电脑、教育APP等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学前教育阶段,严禁跨学期收取保教费、校车费、托管费等费用,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缩减服务时长、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职业教育阶段,严禁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严禁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标准,违规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费用,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技能培训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捆绑收费、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等。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来源:武威日报

编辑:薛慧

审校:周旦

责任编辑:李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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