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三轮车并不适合载人
然而,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
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把三轮车当作载人工具
危险又违法
无牌无证三轮车载人
2024年12月18日6时许,崇左市扶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322线东门镇渠荣村路段执勤时,查获了一辆无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该车除了驾驶人外,车厢上还搭载了5名乘员。据了解,车辆驾驶人吴某平,正拉着一车人去蔗地砍甘蔗,完全没有考虑到安全问题。
执勤民警当即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驾乘人员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依法对吴某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
在驾驶车辆时
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放下侥幸心理
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晓溪
内容来源:崇左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