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这个问题,在多数人心中都是内定的,也就是按照直系血脉继承制。
这种方式也是从古代到就有了,也是被认可的。
然而,根据现有的相关规定来看,独生子女却不一定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房产。
在某些时候,只能得到部分,甚至一点也得不到都有可能。
情况真的是这样吗?身为独生子女,居然无法得到父母的全部遗产?
一、先来了解一下顺位继承人
想要清楚地知道房产的继承权,就要先搞清楚顺位继承人,不然,越看越不明白,容易乱。
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指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
- 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 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 养子女: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 代位继承人:代替自己的父母参加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的,应给胎儿保留应继承的份额,如果出生的时候是个死体,该保留份额则由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不管有没有再婚,只要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以上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些人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若均健在,遗产由他们共同来继承的。
从这一规定上来就能初步看出来,父母的房产不是百分百归独生子女来继承的。
关于私生子要特别说明,因为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简单来说,就是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的同时,非婚生子女一样也能享有。
只要私生子通过合法途径证实其血缘关系,就能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是指逝者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
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时,遗产就归第二顺位继承人的。
- 兄弟姐妹:父母的兄兄弟姐妹都有份。
- 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但要注意一点,就是孙子、孙女的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孙女不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是法定继承,那么当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权继承。
这一规则确保了遗产分配的有序进行,避免了非直接亲属的过早介入。
二、遗嘱继承
父母的房产,有第一、二顺序继承人,但父母又立有遗嘱,那么就要先根据遗嘱来继承的。
因为按照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当逝者生前留有有效遗嘱时,遗产的分配将严格遵循遗嘱内容进行。
简单来说,就是父母留下了合法的遗嘱,继承开始后,就先按遗嘱办理。
遗嘱继承人优先继承,遗嘱继承完毕后还剩有遗嘱范围以外的遗产的,才轮到顺序继承人。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的,就是假如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那么遗嘱就不产生效力,遗嘱安排的财产,届时就要按照顺序继承人分配。
另外,还要注意一点,就是还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其法定效力是高于遗嘱,成为指导遗产分配的首要依据。
因为,在我国遗产继承方式中,遗赠抚养协议效力最高,遗嘱次之,法定继承排最后的。
弄清楚了这些之后,大家就能明白,父母留给子女的遗产,为啥会被稀释了。
三、如何继承房产成本更低?
说了这么多,相信有人就想问一个非常直接的问题:假如父母没有那些杂七杂八的关系,独生子女又可以全部继承房产的话,怎样做才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房产的价值?
其实,这也就是所谓的如何少缴税的情况下,将父母的房产全部拿到。
想要知道这个答案,就不得不提起,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因不同的方式,就会产生不同的税费。
- 继承方式:可免征契税。但是未来出售时,若非唯一住房,就需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目前税率为20%。
- 赠与方式:就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且后续出售可能面临额外的税负。
- 买卖方式:同当前房子买卖无异!
若父母还健在,且房产为唯一住房的话,“买卖方式过户”是当下较为划算的。
如果说子女以后不考虑卖父母留给自己的房子,并且这套房子价值还很高,就打算自己一直住,那么那么继承的方式,因为根据2024年的法规来看,选择直接继承,是不需要缴纳契税了,只需要交公证费和工本费,能省下很多的成本。
表面上看子女是应该直接享有父母的房产,但事实上这里面是有很条条框框的,如果不搞清楚,就很有出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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