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本院发布了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仍有部分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规避执行、拒绝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的规定,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财产及申报财产不实等行为的被执行人贺彦章、朱子华、赵国平、刘云云、梁国栋、李军荣、苏风仙、吴远洋、刘鹏飞、刘建章、梁国栋、袁建平予以司法拘留。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被执行人贺彦章、朱子华、赵国平、刘云云、梁国栋、李军荣、苏风仙、吴远洋、刘鹏飞、刘建章、梁国栋、袁建平发出预拘留公告

本院正告预拘留的被执行人贺彦章、朱子华、赵国平、刘云云、梁国栋、李军荣、苏风仙、吴远洋、刘鹏飞、刘建章、梁国栋、袁建平7日内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实施。对构成犯罪的,将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特此公告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预拘留人员名单

1、(2024)晋1028执171号

被执行人:贺彦章

地址:吉县柏山寺乡西头村

被执行人:李秀良

地址:吉县柏山寺乡西头村

申请执行标的:488285.42元

2、(2024)晋1028执178号

被执行人:朱子华

地址:河南省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王庄

申请执行标的:24076.4元

3、(2024)晋1028执181号

被执行人:赵国平

地址:河津市

申请执行标的:50000元

4、(2024)晋1028执183号

被执行人:刘云云

地址:吉县中垛乡中垛村

被执行人:梁国栋

地址:吉县中垛乡中垛村

被执行人:强平章

地址:吉县药材小区

申请执行标的:150000元

5、(2024)晋1028执185号

被执行人:李军荣

地址:吉县吉昌镇祖师庙

申请执行标的:28287.82元

6、(2024)晋1028执189号

被执行人:山西本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风仙

地址:吉县

申请执行标的:1085003.89元

7、(2024)晋1028执192号

被执行人:吴远洋

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土关垭镇土关垭村

申请执行标的:5000元

8、(2024)晋1028执196号

被执行人: 刘鹏飞

地址:吉县中垛乡三候村

申请执行标的:6909元

9、(2024)晋1028执201号

被执行人: 刘建章

地址:吉县中垛乡柳沟村

申请执行标的:26600元

10、(2024)晋1028执205号

被执行人: 梁国栋

地址:吉县中垛乡

申请执行标的:33819元

11、(2024)晋1028执206号

被执行人: 袁建平

地址:吉县吉州新城双虎家私

申请执行标的:240883元

来源: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