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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翁勇干举报兴化市卫健委、兴化市卫生监督所及兴化市昌荣卫生院领导不履职、失职、渎职,纵容单文无证非法行医致人延误病情死亡。我父亲翁松山因咳嗽于2024年8月19日到昌荣卫生院接受治疗。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由于缺乏专业的医疗知识与技能,昌荣卫生院防保所医生单文(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对病人翁松山的病情判断严重失误,在医生单文(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开具中药,服用后不但没有对患者的病情起到积极的治疗作用,反而使患者的病情迅速恶化最终导致死亡,由于无执业资格医生的不当治疗,病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最终于2024年11月22日不幸离世。如果是由具备执业资格和专业经验的医生进行正确的诊断和治疗,病人的结果可能不会如此悲惨。
试问一个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生怎么可以为病人看病,怎么可以为病人开具处方,病人的病情怎么可以得到有效治疗!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机构,有责任确保行医人员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然而,昌荣卫生院却让无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工作,这是对病人生命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医院领导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到底有没有有效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兴化市卫健委、兴化市卫生监督所)有没有履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其主管部门存在失职行为。
行医者如履薄冰。昌荣卫生院作为一家公立医院,承载着普通老百姓的信任,却“纵容”无证医护人员上岗,导致错误诊疗,延误治疗时机,最终导致病人死亡,试问置民众对政府公立医院的信任于何地?医院公信力何在?
一个生命就因为无证医生错误诊疗而离开人世,这给我们家庭造成了多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还请政府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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