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相信这句警示语已深入人心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顶风作案”
现将近期查获的
酒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01
2024年12月24日09时许,蒙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蒙山县新圩镇双垌村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检查到一辆号牌为 桂D3JXXX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时候,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查该车驾驶员叫黄某某,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42mg/100ml,黄某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承认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黄某某驾驶的 普通二轮摩托车依法扣留,并对其批评教育。
随后,大队依法对黄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罚款1300元的处罚。
02
2024年12月23日03时许,梧州公安交警在梧州市万秀区工厂二路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检查到一辆号牌为桂D97XXX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时候,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查该车驾驶员叫唐某某,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唐某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承认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唐某某驾驶的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依法扣留,并对其批评教育。
随后,梧州公安交警对唐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罚款13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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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张议文
文 字:杨 珊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蒙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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