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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经常会有“戏精”被执行人,通过“哭穷”“摆烂”甚至转移财产来逃避执行,但这些手段很难逃过执行干警的“火眼金睛”,唯有主动履行义务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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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因向张某借款26万元未能按时偿还,引发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然而,高某未遵守承诺,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高某开始“哭穷”,声称无力偿还债务,并与张某协商,承诺在10天内先行偿还25000元,余款继续分期履行。然而,10天期限过后,高某再次违约,未偿还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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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再次将高某拘传至法院,高某以父母瘫痪、婚姻不幸、家庭多灾为由,试图博取同情。还称其丈夫在外地打工,如果自己被拘留,两个孩子将无人接送、无人照看,一边说一边假装抹眼泪。

但是,法官通过查控发现高某丈夫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28万余元。面对法官的调查询问,高某的“表演”戛然而止,并企图转移存款。这一行为被法官当场发现,当即保存了相关证据。

法官见高某还在试图逃避还款责任,遂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见法官动真格,高某开始慌了,主动联系家属和张某协商。次日,高某丈夫一次性将全案债务26万余元履行完毕,并与张某一同到法院签署结案手续,至此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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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试图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规避执行、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守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期数丨2473

供稿丨执行局 白翠翠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