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文化瑰宝,承载着历史记忆和传统价值;古树名木,也是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被誉为“活文物”“活化石”。近年来,为进一步做好所辖范围内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多措并举开展历史建筑修缮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办公楼始建于1957年11月,2007年5月被长春市人民政府认定为长春市历史建筑,2005年5月,该中心接管此楼用于办公。为保护好这座历史建筑,中心按照《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坚持修旧如旧,原汁原味保护修缮的原则,让满载匠心的一砖一瓦、一梁一墙重现往日的历史光华。同时在尊重原有环境机理的基础上,融入园林景观元素,改善周边生态环境,对植物进行精细养护,提升历史建筑的观赏价值和利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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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中心对所辖历史街区及公园内的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建立“一树一档”,详细记录树种、树龄、胸径、冠幅、位置、长势等。每年进行一轮普查,随时更新完善档案信息。对新民大街、人民大街等历史街区的名贵树木,根据品种量身定制养护方案,通过修剪枯枝、水肥管理、松土培土等措施,根据季节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养护工作。对公园内的百年古树采取树下铺设木屑,扩大围栏面积,24小时电子监控守护的方式,减少外界因素影响,为其创造健康生长环境。针对长势较弱的古树名木,加大复壮、抚育力度,对症实施补洞治伤、病虫害防治、增设围栏、加固支撑等,逐渐恢复树木长势。该中心还成立了古树名木保护专班,对树木生长环境、生长态势等进行动态监测,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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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沫

责编:秦楚越

编审:裴晶莹

监审: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