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次流拍,神州优车所持河北幸福消费金融39.25%将于2025年1月9日进行第三次拍卖,此次拍卖价格与二拍相同,为3.52亿元,而该笔股权评估价为6.29亿元,首次拍卖的起拍价为4.4亿元。
今年出台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主要股东承诺不将所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股权质押或设立信托。
而在幸福消费金融股权拍卖之前,该笔股权已经出质。此外蓝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蓝鲸控股”)持有的幸福消费金融8700万股、占比13.65%的股权也在出质状态,这是否违规?
《办法》中的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消费金融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消费金融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很明显神州优车和蓝鲸控股均在主要股东之列,且股权出质行为已经违反此规定。
但这项违规有一个特殊之处即:出质发生于《办法》出台之前,这种情况是否算是违规?
此外,出质股权的是股东方,即便是认定违规,监管应该处罚谁?就有点尴尬。
结束这种特殊与尴尬最好的办法,是幸福消金的股权早日易手。
二拍上架时,幸福消金曾对外表示,“本次司法拍卖意在引入资质优良的新股东,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若本次司法拍卖未能成交,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引入新股东的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很骨感。
想想不久前拿下捷信消费金融的京东,幸福消金股权流拍的核心原因可能不是消金牌照不诱人,而是持股比例少,不够诱人。
作为二股东,持有不到40%的股权,即便拿下更多也只是停留在财务投资的层面。
《办法》对消费金融公司股东有着严苛的要求,中小公司没有做股东的资格,大公司做这个财务投资会有足够的动力吗?以财务投资论,幸福消金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都不出色——今年上半年,幸福消金总资产126.6亿元、roa约为0.59%,处于同业腰部状态。
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是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两项数据不强的原因也很简单,正如其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提及的:发放的各类贷款主要包括京东金条、蚂蚁小贷、分期乐、京东分分卡、360分润2:0、马消安逸花等信贷产品。
那么幸福消金自营贷款的能力如何?可能需要未来去验证。
抛去财务投资,怎么让神州优车持有的这不到40%的股权卖出去?或许和幸福消金三股东蓝鲸控股打包一下是一个好办法。
如果有一家公司同时拿下两家公司的股权,持股比例将超过50%,也可以与时下的第一大股东张家口银行实现资源协同,加速发展。
蓝鲸控股于2018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8700万股13.65%股权质押给了家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目前该笔股权质押仍处于有效状态。而家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系张家口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张家口金控”)的100%控股公司。
蓝鲸控股是否会如神州优车一样选择拍卖股权?其实家银商业保理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
所以,幸福消费金融二股东神州优车以及三股东蓝鲸控股带来的这个尴尬问题,该如何解?下次拍卖见分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