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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法院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为目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三个聚焦”织密群众诉求收集网,“三个转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聚焦群众问题反馈,诉讼服务由“指导式”向“帮助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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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服务中心分类设置诉讼服务窗口,第一时间接收群众反映难办的具体事务,精准对接全院各部门、各团队,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设置导诉台和诉调对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涉企、涉军等绿色诉讼服务窗口,导诉工作人员通过主动询问,了解当事人所需办理的事项,耐心细致为当事人介绍立案、诉讼流程,实时解答群众咨询,帮助群众开展现场立案、查询、材料上传、诉讼缴费等工作,服务由“指导式”向“帮助式”转变,持续提升诉讼服务温度。

聚焦群众需求,回应关切由“被动接收”向“主动作为”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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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群众诉求服务工作站,设置“诉求墙、回音壁”,并提供便利贴纸,当事人可在诉求服务站的诉求墙上书写诉求,提出自己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或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群众诉求,由诉讼服务人员及时对接全院各部门,对信访投诉、意见建议等实行流转督办,实现将群众诉求精准分类、责任到人,明确办理时限。办理结束后,将办理结果在“回音壁”上公示,并及时向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重点针对处理速度、处理效果、服务体验、反馈质量四个维度获取诉求人的满意度评价。

聚焦群众监督评价,问题整改由“个案解决”向“长效机制”转变

坚持将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真实感受作为诉讼服务成效的体检表,主动邀请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评价。将立案决定告知、办理立案事项、办理执行立案事项等与群众关联密切的诉讼业务纳入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开展范围,通过人民群众“面对面”扫码评价和短信赋码推送评价的方式,邀请群众对法院干警司法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监督评价。对评价为不满意的,由部门领导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访,向群众了解具体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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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价回访中反映的问题及司法需求为导向,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统筹抓好法院立案、执行工作紧密结合,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把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法院诉讼服务优化的参与者、评价者和受益者。

来源 | 嵩明法院

编辑 | 尹润云

责编 | 代良燕

一审 | 詹 辉

二审 | 吴 怡

三审 | 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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