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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13名外逃反中乱港分子 香港警方采取行动!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12月24日的记者会上表示,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的权力,对已通缉的许智峯、郭凤仪等7人实施指明潜逃者执法行动;并通缉刘珈汶、钟翰林等6名外逃且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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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布,7名指明潜逃者包括许智峯、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任建峰、许颖婷、邵岚,适用于上述7人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以及“撤销特区护照等”。 个别有关潜逃者还适用“执业资格暂时吊销”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措施。此外,特区政府还将展开没收指明潜逃者许智峯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当日记者会上,香港警方再对6名潜逃海外人员发出通缉令并采取相关措施。被通缉人员包括刘珈汶、钟翰林、钟剑华、何良懋、郑敬基、张晞晴,各悬赏1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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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表示,该6人虽然涉及罪行有所不同,但都出卖国家和香港,罔顾香港人利益,转逃海外后继续做危害国家安全并损害香港社会整体利益的事。警方会采取切断其资金链等一切措施,有效防范制止任何人继续资助他们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邓炳强指出,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展现特区政府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潜逃者的必要性和决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人不要以为身处海外就可逃避刑事责任、就可以逍遥法外,特区政府必然会用尽所有方法依法追捕并打击潜逃海外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

编辑: 祝闻豪

责编: 邓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