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 实习生朱润秋 北京报道

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当前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超标重型货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迎来环境严监管。

“根据技术部门研究,一辆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车,如果不喷尿素或者拆除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量将相当于30辆达标重型货车的排放量。”在生态环境部12月例行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赵群英表示,机动车特别是重型货车尾气治理,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方面。

为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加强机动车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今年9月份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赵群英介绍,这次专项整治主要是以重型货车检验和维修为突破口,重点查处为超标重型货车出具虚假报告、进行虚假维修的机构。同时,延伸上下游,追查作弊软硬件“产—销—用”非法黑色利益链,从而倒逼重型货车实现合规达标排放。

超标重型货车迎来环境严监管

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当前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超标重型货车迎来严监管。今年9月份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赵群英指出,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是重型货车环保达标监管的重要环节。如果重型货车不用尿素或者拆除污染处理设施,第三方机构又在检验和维修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放水”,大量超标车辆将上路行驶,将直接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根据技术单位统计测算,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机动车当中的重型货车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的80%以上。

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全国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百日攻坚”,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机构,650家机构被采取断网等惩戒措施,580家被取消资质资格,110家性质恶劣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是主观故意的,且客观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通过教育提醒和帮扶指导,提升其管理规范化水平。

赵群英指出,这次专项整治取得了很好效果,有效遏制了弄虚作假、超标排放等问题频发势头,有效实现了污染减排。具体表现为“一升、一降、一减”。

“一升”是不合格车辆维修量上升,根据交通部门的调度数据,11月机动车环保维修增长了30%,有15.1万辆次不合格重型货车,通过环保维修恢复使用尿素,实现尾气治理达标。“一降”是重型货车问题比例下降,从生态环境部直接组织的抽查情况看,专项整治以来,重点地区重型货车问题比例明显下降,比今年上半年问题率下降超过30个百分点。“一减”是污染物实现有效减排,经过技术单位评估,专项整治实现氮氧化物减排量约50万吨。

赵群英表示,近期生态环境部正在研究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领域环境监管。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保持严打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重型货车排放监管,重点针对用车大户和运输公司开展入户抽查,压实各方责任。

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

今年,生态环境部连续发布多批第三方监测数据造假的典型案例。

“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赵群英今天在发布会上再次表明态度。赵群英说,该部正配合司法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工作,将以打击监测数据造假为重点,推动赋予生态环境部门打假处罚权限,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两大类。前者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监测数据总体客观准确、独立权威、真实可信,与老百姓的感受保持一致。在污染源监测方面,问题主要出现在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现象较为突出。”赵群英介绍。今年10月被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的山西方创公司、西安科纳公司两起刑事案件就是发生在第三方机构监测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问题,造假手段和方式非常典型,可概括为“不到现场、到了不采、采了不测、测了篡改”。

赵群英表示,不到现场,是指坐在办公室就系统造假,并出具虚假的监测数据和报告;到了不采,表现为检测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表演式”采样,假采样或者少采样,到实验室内伪造数据;采了不测,主要表现为故意更换、遗弃监测样品,出具与所采样品无关的监测数据和报告;测了篡改,主要是在分析测试或编写报告环节篡改数据。

不久前,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也通报了多起第三方机构在机动车检验维修中造假的典型案例。为从根源上解决上述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将从部门联动、科技赋能、法治保障三方面继续发力。自2022年10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已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1968家弄虚作假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移送刑事案件167起,公开曝光62个典型案例,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赵群英介绍,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着力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研究联合开展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查工作指南。连续多年联合最高检、公安部以及最高法,举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班,联合研究制定办理刑事案件证据指引,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打通“两法”衔接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此外,生态环境部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进行穿透式监管,推动建立针对环境监测活动“人、机、料、法、环、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应用视频监控、北斗定位、数据和参数直联直采等技术,强化技术防控,实现“现场可视、设备可溯、监测可控、样品轨迹可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