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非煤整合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非煤矿产资源管理促进非煤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晋自然资发〔2022〕43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非煤矿山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35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区)非煤矿山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阳政办函〔2022〕188号)、《阳泉市郊区非煤矿山整合实施方案》和《阳泉市郊区非煤矿山整合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郊区非煤整合关闭矿山及采矿权注销的报告》(阳郊非煤整办〔2024〕49号),我市开展了非煤矿山整合工作,相关整合区已完成整合并取得采矿许可证,拟对被整合关闭矿山进行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注销后,原采矿权人或整合主体应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联系方式:0353-2296516。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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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3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