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NEED YOU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4名,欢迎优秀人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愿从事书记员岗位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法学)专业者优先。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
(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使用电脑,操作应用各类办公软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六)其他不宜招聘的。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报 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下午18时止。
(三)要求:参加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下午18时之前(工作日),将报名资料以面呈方式送交象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73-3830283、0773-7590568。
(四)报名请提交:1.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使用并填写);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蓝底证件照);5.现场报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一并带来核对。
(五)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2025年1月6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
(二)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选进行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由象山区法院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评分),在象山区法院设置考场,具体设置工作由象山区法院负责。速录技能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音频,时长为10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
(三)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速录技能测试定于2025年1月8日上午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一)每个职位按照1:3进入面试;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面试由象山区法院组织开展,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按照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象山区法院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公示
(一)由象山区法院政治部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象山区人民法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政治部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二)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或在全市法院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前出现空额的,均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由本院政治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院党组审批。并报桂林市中院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由本院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工 资 福 利 待 遇
聘用书记员工资成本约为3900元∕月。
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工会会员待遇,差旅费用实报实销。年终绩效等其他待遇参照聘用书记员的标准确定。
联系电话:0773-3830283、0773-7590568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址:广西桂林市二塘乡凯风路3号象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韦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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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治部
编辑:唐柳丽
校对:戴嘉隆
初审:马贵君
审核:李思亲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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