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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优优化营商环境功能

培育破产审判标杆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上海的重要任务,也是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不断增强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2019年2月1日,全国首批三家破产法庭之一——上海破产法庭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揭牌成立。

2021年调整管辖范围后,上海破产法庭管辖除浦东新区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管辖以外的本市破产企业(含执行转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依法高效出清“僵尸企业”,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困境企业早获救治,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从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探索建立预重整制度 助力企业破茧重生

预重整是我国破产审判实践中探索的一项新事物。2022年,上海破产法庭探索建立预重整制度,并致力于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有序衔接,发挥破产保护和拯救作用,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

预重整制度如何发挥作用?记者了解到,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好比病人,而预重整制度的作用便可以理解成病人在医院留观室接受适度的医疗救治。在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前,企业可以申请开展预重整,法庭发挥司法指引功能与市场主导作用,降低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的失败和破产清算风险。

“通过司法适度介入,流程保障、搭建协商平台,一方面鼓励债务人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善尽职责,维持或提高企业的重整价值,给危困企业一个治愈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大大提高了债权人信心,加强对他们的权益保障,最大程度上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用司法力量指引、护航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负责起草《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的法官陆韵华表示。

记者了解到,在上海聚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中,上海破产法庭及时甄别发现企业挽救价值,预重整有序衔接重整程序盘活百亿元住宅项目资产,维系企业持续运营的同时,实现商品房项目顺利开盘销售,最大限度提升全体债权人的清偿利益,并有效助力“稳楼市”。

上海破产法庭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市场主体及时出清和重整挽救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日前,上海破产法庭与北外滩企业庭外重组中心签署《关于庭外重组工作协作机制的备忘录》,进一步探索企业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衔接新模式,尽早挽救困境企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庭外重组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破产全流程网上办案 助力破产审判提档升级

进一步优化审理程序,推动小微企业案件办理更加便捷高效是上海三中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思考的课题。

作为2023年度上海法院十大创新工作成果之一,上海三中院研发的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助力破产审判提档升级。记者获悉,系统内设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四大用户角色,整合16个履职模块,设置案均400余个信息项,通过电子终端实现在线办理小微企业破产案件的立案受理、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财产拍卖等诸多事项,免去债务人、债权人、管理人的往返奔波。立案当天,可通过“一键摇号”指定管理人,在最短时间内让管理人开展履职准备,实现破产受理与指定管理人无缝对接。通过充分发挥网上立案平台功能作用,努力做到线上立案“一站通办”,线下立案“只跑一次”。

此外,上海三中院通过数字改革赋能、深化繁简分流、引导示范性衍生诉讼等举措优化审理程序。积极探索重整过程出资人权益保留、企业和经营者个人债务一并清理、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等机制,加强小微企业出资人权益保护,促进小微企业低成本出清和高效挽救。

护航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展现中国法院形象

记者获悉,上海三中院曾受理首例日本企业申请承认与协助日本民事再生程序案,并裁定承认该案中的日本破产程序及管理人身份。

2019年,日本某国际株式会社陷入财务困境,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申请启动日本民事再生程序。此后,该株式会社向上海三中院申请承认与协助日本民事再生程序,以便将该株式会社在沪财产统一纳入程序,用于清偿包括我国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的债权。

上海三中院以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条为审理依据,对日本破产法律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在不损害我国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提供协助。法院还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境破产示范法,细化明确我国法院承认境外破产程序的审查标准,展示了中国法院探索开展跨境破产国际合作的开放包容司法形象。

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积极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的改革完善,上海破产法庭自成立以来共收案15876件,结案14118件,其中29件案件获评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等全国性典型案例。

近年来,上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场化为主线、以法治化为保障、以国际化为标准,持续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上海破产法庭将对标《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积极主动将破产审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度结合,砥砺奋进、精耕细作、追求卓越,竭力通过破产审判工作现代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的司法支撑和服务。”上海三中院院长席建林表示。

来源:上海法治报

责任编辑:奚晓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