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时依规定车道行驶并完成转弯动作,同时严格遵循让“直行”先行的原则,这是每一位驾驶人务必严格恪守的安全法规。切不可罔顾安全,肆意驾驶“冒险车”,否则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12月15日8时许,谭某驾驶车牌为鄂Q*****大型汽车沿着北海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四川路路口实施右转弯操作时,恰好陈某驾驶车牌为北海AN5**电动自行车在同一方向绿灯亮起时直行通过路口,两车随即发生碰撞,导致陈某受伤,两车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就此发生。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民警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深入调查。通过综合监控视频、现场勘查以及对当事人的询问等多方面情况,最终查明:事发当时,谭某驾驶大型汽车处于直行车道却径直实施右转弯。谭某既未按照规定车道进行右转弯,又未按规定礼让直行的车辆与行人先行,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是导致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警方认定谭某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陈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公安交警部门提示:驾驶车辆进行转弯操作时,务必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在确认安全距离之后再实施转弯动作。倘若遇到直行车辆,应当停车礼让直行车辆先行,务必在确保安全的状况下谨慎通行!
真是太危险了,
大家一定要记住远离大货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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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