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湖南省浏阳市永安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通过前端抓预防、中端抓调解、末端抓治理,确保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应对、第一时间化解,努力交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永安答卷”。
预防在前、体系支撑,变“末端治理”为“前向预防”
永安镇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全过程,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由末端治理向前端预防转变,避免小事情酿成大问题。
打造“三中心”诉求整合平台,实现多元共治、一站通办。以片、组、邻“三长制”社会治理服务大厅为依托,设立诉求办理、矛盾调解、综合调度3个功能区、13个功能室,优化设置网格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整合党建、综治、司法、应急等部门资源和网格长、法律顾问团、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的基础性工作,深化法治惠民实践,让群众诉求一扇门进出,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
构筑“1+N”网格管理模式,实现一网统管、信息联通。依托片、组、邻“三长制”工作机制,构建“镇—村—支—微”四级网格体系,结合线下乡村治理直通车和线上“三长制”智慧管理平台与矛盾纠纷案件管理平台,建立群众诉求和纠纷“发现-派单-解决-反馈”闭环管理机制。
搭建“七网合一”调度指挥体系,实现智慧赋能、精准调控。整合片、组、邻“三长制”智能管理平台、“河长制”“平安乡村”“村村响广播”等七大平台系统,构建快速响应的综合指挥体系,通过对全镇各类事件进行监测监控、综合研判、移动应急指挥等,实现力量聚合、统一指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通矛盾化解、问题破解、情绪疏解、隐患排解“四解链条”,实现问题的闭环处置。
调解优先、多元联动,变“加法机制”为“乘法效应”
永安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推动法治力量和社会资源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全面推行“1+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建立起“党委主导、部门协同、村级配合、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把握“广度”,诉求收集多措并举。311名镇村网格干部结合“乡村治理直通车”,下沉至1319个网格开展民情大走访,直接服务19021户群众,积极收集反馈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就地化解矛盾。2024年以来共接待群众问询425人次,收集群众问题和诉求677个,销号629个,调解成功率达99.2%。同时,通过构建集群众诉求受理、办理,矛盾纠纷收集、调度、处理于一体的管理平台,向社会全开放,群众可直接通过微信小程序实时反馈、查询、监督问题办理全过程。
把握“速度”,矛盾调处雷厉风行。通过培育由村民代表、美家美妇、彩虹志愿者、法律顾问团组成的人民调解员共128名,全部列入永安镇人民调解员名册由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员和调解方式,用群众最放心的形式解决实际诉求,切实提升矛盾化解实效。针对涉及职能部门的矛盾纠纷,实行“网格上报、村级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实现简单事项一小时即办、一般事项一日内速办、复杂事项一周内快办、疑难事项一月内结办。选优配强浏阳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派驻专职联络员,设立永安诉源治理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把握“温度”,柔性调处温暖人心。切实发挥村民代表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避免各类矛盾激化,促进邻里和睦相处;充分发挥妇女新时代半边天作用,以心换心、温情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广泛动员热心人士、爱心人士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进行普法宣传,带动群众参与平安永安建设。
办事依法、遇事靠法,变“风险隐患”为“一站化解”
实践证明,只要坚持依法办事,就能从根本上预防许多矛盾纠纷的发生。永安镇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工程,持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力度,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依法行政,做强法治效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实施《永安镇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关于进一步强化永安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从体制机制、执法流程、制度管理等方面对行政执法工作各环节进一步明确,确保执法工作事事“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树牢科学决策意识,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一把手”末位表态等相关制度。司法所长列席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从源头把控各类法律风险。2024年以来,永安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30余起,各类信访件同比下降11.2%,12345市民热线工单满意率高达100%。
专项整治,做细纠纷化解。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黄赌毒”专项整治行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等,以全域平安创建为抓手,引导各村成立健全义务巡防队,实行全覆盖巡防,全面排查隐患纠纷。深入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将警务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末端。依托“三所一庭”机制,联合开展分析研判11次,办理司法确认案件5起,由此引发的重复警情同比下降6%,辖区“万人成诉率”有效降低。
全民守法,做深宣传引导。推行“法律顾问+三长制+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联合7名法律顾问组建法律顾问团,通过资源共享,开展组团式、一站式、菜单式法律服务,为各村处理村级事务以及村民纠纷“把脉开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结合居民法律需求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2024年法律顾问团共走访群众60余人次,接待群众法律问询200余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出具法律意见24份。(陈淑敏)